一、申请条件及要件
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应当保留3个月的个人账户缴存余额。
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应当距上一次提取满一个月、满三个月或满十二个月。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缴存地无自有住房职工租赁住房的,年租金提取最高额度未婚职工由7200元上调至10000元;已婚职工由10000元上调至12000元。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年缴存额(提取到百位)。
所需要件:无房证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需提供有效婚姻证明及双方无房证明、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二)多子女家庭在辽源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年缴存额(提取到百位)。
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
所需要件: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提供租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的,提供婚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租完税发票、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的,提供婚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3)多子女家庭成员在同一户籍内,需提供居民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内的,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三)新市民、青年人在辽源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年缴存额(提取到百位)。
新市民是指在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未取得缴存城市户籍或取得缴存城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
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所需要件:
(1)新市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租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的,提供婚姻证明、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租完税发票、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的,提供婚姻证明、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青年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租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的,提供婚姻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银行卡;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租完税发票、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的,提供婚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二、办理依据
规章名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建房〔2024〕21号),第4条:
“四是加大租房提取力度。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以及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和受理
1.办理时限(工作日):符合条件即时办结。
2.要件复核:(1)承租人身份资料(资料齐全);(2)租房资料(资料齐全,内容规范);(3)多子女、新市民户籍信息、青年人年龄信息进行核验。
3.结果:办理工作人员应根据规章制度和核查意见,并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2)依规作出不予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业务初审
1.办理时限(工作日):符合条件即时办结。
2.初审标准:对办理业务进行初审。
3.结果:通过/不予通过。
(三)业务终审
1.办理时限(工作日):符合条件即时办结。
2.终审标准:对办理业务进行终审。
3.结果:通过/不予通过。
温馨提示:
该条提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租完税发票》开具方式: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租房人和房东携带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房照在周四、周五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市场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办理(联系电话:18604374830 张先生)。
办理《房租完税发票》,由房东本人携带身份证、租房合同到房屋所在坐落辖区的税务局办理。
初审:徐红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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