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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即将完成 租房有望可提取

2015-02-10 14:20:55  浏览次数:257

核心提示:根据媒体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基本完成了《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并已形成修订草案稿。如无意外,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修订草案稿对原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监管等都有所完善。其中在用途方面,既包括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也包括个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途的多元化等相关内容。

  公积金提取有望放宽

  多年来,公众对于公积金“提取难”的呼声从没有断过。公积金“交钱容易取钱难”,这是不少公众反映的一个共性问题。另外一个反映突出的问题就是,公积金提取范围过于狭窄,部分城市明文规定的“租房可以提取”,实际操作起来是一纸空文。

  2011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试点项目,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长期建设贷款。截至2011年年底,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向 50%的项目发放了贷款,其中重庆、哈尔滨、天津、大连、长春、昆明、无锡等城市已经按计划实现全部放款。所以新《条例》可能将写入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向 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长期建设贷款的有关内容。

  同时,根据《中国经营报》的报道,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放宽,可能以适当的形式在《条例》的修改稿中体现。比如之前不同地方尝试的用于支付房租、装修款项、用于涉及个人重大民生支出的支付、异地缴存使用等问题。

  放宽提取范围是多赢举措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时存在一些弊端,使得相当数量的住房公积金处于沉淀状态。比如有的市民在购房时不需要使用住房公积 金,那么他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就需要等到退休以后。但是当时他可能会有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这种延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福利”就大打折扣。

  丁肇勇认为,那些沉淀的住房公积金,也抑制了部分市民的现有消费能力。甚至影响人们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据悉,截至2014年8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经达到7.03万亿元,覆盖1.07亿缴存职工。“拓展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可以促进公积金持有人 福利或权益增加,能让公积金这种制度的功能进一步增值,同时也是提升消费潜能的一种推动作用。”丁肇勇表示,《条例》中将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可能性 非常大,“可以说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放宽是一种多赢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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