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暂停业务办理公告
按住建部要求,为完成“双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我中心于4月21日起暂停中心各项业务办理,进行系统升级和数据移植工作,预计于5月5日恢复中心业务办理,此次系统升级主要变更如下:
1.公积金贷款用户,每月贷款扣款日由“定日扣款”改为“对日扣款”(即公积金每月扣款日为放款日)。
2.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已签约对冲还贷用户由每月来中心送表对冲改为系统自动对冲。贷款人公积金余额不足后,将自动取消对冲还贷签约。
以上变更由2017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注:公积金贷款用户,本月贷款扣款日仍为20日,请保证扣款日前账户足额。
因系统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心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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