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放大招!史上最大优惠速来看!

2025-05-01 12:19:32  浏览次数:1219


信息来源:辽源发布

重磅!辽源买房福利大升级!为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总体要求,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辽源火速响应,甩出超实在购房惠民政策!赶紧码住,错过真的拍大腿!速看↓


1.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2.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撑保障作用。核定缴存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取消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20倍的限制。支持异地缴存人在辽源市贷款购房,取消缴存地、户籍地等附加限制条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可参照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跨地区调转缴存人可单独补缴欠缴公积金。

3.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缴存人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多子女家庭、毕业两年内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的,在调整基础上再上浮20%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单方上浮到84万元,双方上浮到108万元。

4.优化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业务模式。全款购买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住房可提取公积金,取消地域、户籍、购房时间等限制,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缴存人购买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5.支持家庭共有产权公积金贷款购房。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其父母、子女缴存公积金,且为产权共有人,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高贷款额度和还款能力,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6.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提高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年租金最高提取额度未婚职工由0.72万元上调至1万元、已婚职工由1万元上调至1.2万元。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无房租房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名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每户分摊电梯建设费用的实际出资额。缴存人如遇火灾、地震、狂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唯一住房受损严重,造成家庭严重生活困难,可提取公积金。

7.给予人才购房优惠房地产企业为定向人才提供每套住宅不低于1%的购房优惠,全力保障在辽人才住宅需求。

8.对贷款购房给予财政贴息。对贷款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贷款金额给予1%财政3年贴息(每套最高贴息0.6万元/)。

9. 发放新建商品住宅消费券。对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1万元消费券,同一套房源仅限一次。

10.实施购房契税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按契税入库级次,由同级财政按所缴纳契税额度给予50%补贴;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按契税入库级次,由同级财政按所缴纳契税额度给予80%补贴。购买二手住房的,按契税入库级次,由同级财政按所缴纳契税额度给予80%补贴。

11. 支持开展 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企及中介经纪机构积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对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购房人和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购房人1万元换新补贴。

12.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生育二孩和三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1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给予购房补贴2万元。

《辽源市购房惠民政策》执行日期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1231日止。

(编辑:张帆) 

初审:张帆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网站主办单位: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14002746号-2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7-3228905

版权所有: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