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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2020-03-27 15:26:29  浏览次数:76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辽源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 名委员, 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关于调整补充本届管委会组成成员的规定》。

2、《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年度报告》。

3、《关于调整〈辽源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决定》。

4、《关于辽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费的规定》。

5、《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绩效考核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辽源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80人,其中,在编28人,非在编5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 66 家,实缴单位    1283家,净增单位41家;新开户职工0.35万人,实缴职工    6.22万人,净增职工 0.11万人;缴存额 8.82亿元,同比增长18.96%2019年末,缴存总额56.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60%;缴存余额30.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年相同。

(二)提取: 2019 年,提取额4.80亿元,同比增长    19.02%;占当年缴存额的54.44%,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25.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3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8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80 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 6.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9%、10.03%。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2.55亿元。

 2019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万笔39.57亿元,贷款余额24.8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13%、21%、    2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80.51%,比上年末增加 3.5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相同。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34亿元。其中,活期 1.04亿元, 1年以上定期6.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80.51%,比上年末增加3.5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 年,业务收入9482.90万元,同比增长14.48%。其中存款利息2183.1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7174.13万元,其他 8.9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 4102.66万元,同比增长16.1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102.44万元,其他 0.22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 5380.24万元,同比增长13.27%。增值收益率1.71%,比上年减少0.18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277.0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83.2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万元。

2019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83.2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735.4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5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2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092.75万元,同比下降 3.43%。其中,人员经费624.31万元,公用经费468.44万元,专项经费 0 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92.7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24.31万元、468.44万元、0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70.48万元,逾期率 0.28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277.0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735.4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5.1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 3.30%、1.71%和 18.9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5.45%,国有企业占10.21%,城镇集体企业占0.55%,外商投资企业占0.7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8 %,其他占 3.9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97%,国有企业占21.57%,城镇集体企业占0.74%,外商投资企业占1.4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6.8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8%,其他占6.30%;中、低收入占 95.59%,高收入占4.41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45%,国有企业占16.16%,城镇集体企业占2.00%,外商投资企业占    3.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1 %,其他占 21.98%;中、低收入占 99.97%,高收入占 0.03%。

(二)提取业务:2019年,1.6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8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1.8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0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36%,租赁住房占0.37%,其他占 0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18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6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12%,出境定居占 0 %,死亡占1.20%其他占1.2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9.84%,高收入占10.1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5.84万平方米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25.17%,90-144(含)平方米占 65.19%,144平方米以上占9.64%。购买新房占 68.77%,购买二手房占 30.04 %,其他占1.19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9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8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3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2.20 %,30岁-40岁(含)占30.92 %,40岁-50岁(含)占 27.24 %,50岁以上占9.64%;首次申请贷款占82.1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17.82%;中、低收入占99.73%,高收入占0.27%。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25笔3864.80万元。 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810.9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572.55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5.69%,比上年减少 3.3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是2019年10月10日,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云3.0版正式上线,本次系统升级实现结算核算自动化、外部接口标准化,贷款速度由原先最快90分钟缩短至最快70分钟,持续保持贷款速度全国第一,能够真正实现综合柜员制,服务大厅12个窗口同时向缴存职工提供缴存、提取、贷款的业务办理,经统计仅10日一天就完成业务办理350余件,是往日三倍的工作量。新系统的上线标志着中心为落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做好了准备。

二是打击骗提公积金工作成果显著。截止2019年9月末,共向公安机关移交 13起案件,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中心开除涉案工作人员3名,相关部门对黑中介刘某等7人依法判刑,对骗提的10名人员治安拘留。案件的处理为全省住建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三是贷款逾期清缴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止2019年末,4期以上逾期9人,逾期本金为70.48万元,逾期率为0.28‰,比上年逾期率有所降低。

2020年中心工作要继续按照“用心、用劲、用脑,创新、突破、服务”的工作思路,团结一致,攻坚克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补齐短板为切入点,以打造“全国一流公积金”为奋斗目标,开展公积金各项业务。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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