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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信用报告使用期限的通知

2019-03-25 14:21:20  浏览次数:499


 

   

 

前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在人民银行自行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3个工作日,望广大职工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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