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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5-07-10 15:36:24  浏览次数:81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71)、《辽源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对象

辽源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二、缴存基数确定

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535元。

三、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特此通知。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3日

 

(编辑:单宇萍) 

初审:韩效丹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王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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