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844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吉建房〔2026〕9号)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期间,就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电子邮箱:lygjjsf@163.com
邮箱主题需标注“意见征集”字样。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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