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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辽源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2025-11-27 13:10:51  浏览次数:66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559号),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至1870元,自2025121日起执行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1127日    

 

(编辑:段禹圣 

初审:韩效丹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王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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