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5〕59号),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至1870元,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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