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缴存职工居住条件,经研究决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权登记费用(住宅80元/件)由中心缴纳,此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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