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个人公积金冲缴
单位经办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承诺书,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本人对冲缴金额确认签字并按手印。
要求:本人及经办人到场。
所需材料:经办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可电子证照替代)。
(二)未分配金额转移
单位经办人提供存款电子回单或转账凭证、介绍信即可办理,要求时间金额相符。可柜面办理、可网办。
三、办理时限
(一)网厅办理:即时办理;
(二)窗口办理:5分钟。
初审:李忠瑜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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