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二、申请条件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三、申请材料
(一)翻建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应提供:
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的,提供婚姻证明)、提取人名下Ⅰ类借记卡(工行、建行、中行、吉林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
(二)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应提供:
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公积金的,提供婚姻证明)、提取人名下Ⅰ类借记卡(工行、建行、中行、吉林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可电子证照替代、婚姻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可数据共享免提交)。
四、办理时限
(一)手机公积金APP办理:即时办理;
(二)窗口办理:10分钟。
初审:李忠瑜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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