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
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名下Ⅰ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可电子证照替代;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可数据共享免提交)。
三、办理时限
(一)手机公积金APP办理:即时办理;
(二)窗口办理:即时办理。
初审:李忠瑜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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