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指南
一、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辽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辽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等相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缴存人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三、申请资料
(一)基本资料
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三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3.按揭贷款借款人名下一类借记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需与开发商开户行一致;
4.再交易住房贷款借款人、原房主名下一类借记卡(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买卖双方的一类借记卡所属银行一致;
5.非首次公积金贷款,购房所在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的房屋信息。
身份证明、I类借记卡电子证照可替代,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可数据共享免提交。
(二)其他资料
1.按揭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
2.再交易住房贷款:不动产权证书、原房主身份证明;
3.“商转公”按揭贷款:不动产权证书、商贷借款抵押合同、商贷余额证明、商业银行户名、账号;
4.“商转公”再交易住房贷款:商贷二手房借款抵押合同(明确标明商业银行贷款打入原房主账户)、二手房交易协议、不动产权证书、商贷余额证明、商业银行户名、账号;
5.“商转公”带押过户住房贷款:商贷借款抵押合同、商贷余额证明、商业银行户名、账号、不动产权证书;
6.“公转公”带押过户住房贷款:不动产权证书;
7.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按揭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
8.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再交易):不动产权证书、原房主身份证明;
多子女家庭、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辽源市专项引进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及购买“好房子”的(有出具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军人证件,所在部队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以旧换新”的提供不动产档案室出具加盖公章的当年旧房出售买卖合同;异地公积金缴存人出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中的“业务办理电子码”。
四、贷款变更
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根据自身还款能力在贷款周期内可申请办理一次缩期业务。办理贷款缩期业务申请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申请办理缩期业务时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无逾期欠款;
(二)借款人缩期前后的执行利率应相同,不能跨档缩期,即总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缩期后总贷款期限不能小于等于5年;缩短期限应以1年的整数倍为单位;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后,此后不得再申请延长贷款期限;
(三)与中心签署贷款期限变更书面协议;
(四)准备材料:
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三个工作日。
开发业务指南
一、开发企业登记办理要件
1.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报告、开发资质证书、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二、开发项目录入要件
1.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五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三、开发企业楼盘准入要件
1.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2.五证;
3.按揭贷款业务审批表、贷款合作协议书、准入楼盘鸟瞰图。
四、开发企业收款账号录入要件
1.经办人身份证明;
2.账户申请书、营业执照。
五、开发企业变更要件
1.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变更情况说明。
六、开发企业经办人变更要件
1.经办人身份证明;
2.介绍信、经办人变更情况说明。
七、开发项目楼栋变更要件
1.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2.五证;
3.项目楼栋变更说明。
八、开发企业收款账号变更要件
1.经办人身份证明;
2.账户变更申请书、变更说明;
3.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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