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查询人是缴存人或借款人。
二、办理依据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辽公金管发〔2024〕2号)
三、办理流程
1.环节名称:申请和受理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审查标准:身份证明(身份证件照片与本人一致;应在有效期内;借款人身份信息与系统记载一致)
4.结果:受理人员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现场申请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该申请、即时办结;(2)网上办理:形式审查通过的,系统自动受理申请、即时办结。(3)依法作出不予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办理要件
本人持身份证到本中心办理或在手机公积金APP申请下载。
注:线上不支持查询借款人配偶(为非缴存人)贷款信息查询。
初审:史强 复审:宫一勋 终审:董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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